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上线
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楼盘表搭建后,可启动购房意向登记;
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系统参与意向登记。
系统入口:登录 “i厦门”APP,依次进入“服务—住房保障专区—购房意向登记”模块。>>>点此下载“i厦门”APP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在该系统进行意向登记?
答: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都必须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住房局印发《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购房意向登记,区分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对于意向登记购房人数少于可售房源1.2倍的,首批意向登记人优先选房销售;对于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1.2倍的,必须采用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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