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哈尔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址)

哈尔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址)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借款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具有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个人信用良好记录。

8.二手自住住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建成年份须在30年(含)以内,且申请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9.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①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②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③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户口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5.《房地产买卖合同》1份;

6.首付款收据原件;

7.借款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共同借款人1张;

8.借款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如有以下条件还需提供:

1.异地职工提供近期《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原件及缴存公积金12个月流水;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副高以上女职工提供盖公章的任职文件/职称证。

三、办理时限:

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

四、办理地点/电话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12329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