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贺州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去哪里开?
可前往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具备有接种或医疗救治保障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具。
各地区将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的分布情况,确定办理禁忌证明的单位。
贺州市部分可开具接种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
(供参考)
贺州市开具禁忌症/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哪些人群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办理接种禁忌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
开具禁忌证明的流程有哪些?
以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例:先到医院专科门诊就诊,然后凭一周之内的专科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应的检验检查的结果,到医院预防保健科开具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各医院开具流程以各医院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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