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承租人在收到由交警部门或租赁公司发送的处理交通违法通知后,应在15日内自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由租赁公司没收租车保证金,并将承租人信息上报诸暨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租赁行业协会将该承租人列为不诚信承租人,并录入汽车租赁黑名单系统。列为黑名单的承租人将无法在全国范围内享受汽车租赁服务。对逾期45日仍未主动接受处罚的,租赁协会还将把承租人信息上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将对该承租人驾驶证采取相应措施,并暂停该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上述汽车租赁相关告知内容,愿意承担汽车租赁合同期内产生的各类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诸暨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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