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甲方拟建楼房一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三屋园艺场一队上淋塘边桉树林边,地面面积约______平米左右。楼房层数暂定6层。第一层3.5米高,其他层高2.8米,整栋楼有一个楼梯,具体尺寸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二、 包工形式:乙方负责钉模板、扎钢筋、倒梁、倒楼板、倒楼梯、砌墙、门洞窗预留、拆模板等所有工作,并自行负责常用小工具。甲方负责提供建设该楼房的所有材料。
三、 价格计算及结算方式:以实际建设完成的每层楼板在楼面的投影面面积计算,每平方_____元。乙方每完成一层,在建设第二层的_____天内,甲方即付清乙方第一层的包工价格。期间,乙方可向甲方借支生活费,但借支的生活费不得超过已完成工作量的一半。楼房建设完成_____天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95%,余5%做为质保金,_____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即付清。
四、 进度控制:乙方应保证进场后每_____天一层的进度,甲方则应保证各种材料的及时供应。如甲乙双方无故拖延工期。
五、 楼房在不超过的6层的前提下,建设楼层层数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不得籍此要求甲方提高价格或作其他要求。
六、 有关安全:乙方应安全施工,自行采取安全工作措施,安全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自己参加楼房建设的所有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七、 验收标准:楼房建设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不合格,应整改至合格为止,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不予结算。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九、 如出现争议,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提交青秀区人民仲裁。
甲方: 乙方:
常住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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