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房产纠纷解决途径:调解、仲裁、诉讼。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需明确请求事项并提供有效证据。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提请再审或抗诉。为确保执行,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房产诉讼需在2年内提起,以免丧失诉讼权利。法律分析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相关知识: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结语房产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仲裁由仲裁机关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诉讼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打房产官司时,应明确请求事项并提供有效证据。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或再审。为确保判决执行,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应注意诉讼时效,需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免丧失诉讼权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2、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3、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4、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3种观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房地产公司为**公司建筑楼房一栋。合同约定,建筑用的材料由**公司提供,房屋验收合格后,**公司一次性支付**房地产公司报酬500万元。**房地产公司按时交付了楼房,验收合格。但是**公司却迟迟未能支付报酬,多次交涉无果,**房地产公司提起诉讼,胜诉。但是**公司没有自动履行判决。**房地产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公司的现有资产根本不足支付判决中的价款,但是发现**旅行社欠**公司到期的租金100万元,**公司始终没有主张该债权。 问:1?此时**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对**旅行社提起代位诉讼? 2?**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直接依据对**公司的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对**旅行社强制执行? 3?如果执行法院根据**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决定对**旅行社进行强制执行,此时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4?如果**旅行社在接到了人民法院的履行通知书后,在15日内书面声明:其所以没有支付租金是因为**公司违约在先,此时法院能否对**旅行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你是**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你会建议**房地产公司如何做? 5?如果**旅行社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履行通知书后,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而是将100万元的租金交付了**公司。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已经将该此款项转移,无法查找到该款项的具体的下落,此时,法院能够对**旅行社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如果**旅行社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履行通知书后,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法院裁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后,执行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旅行社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是仅仅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50万元,法院是否可以对该债权进行强制执行? 1可以提前代为权诉讼。**公司始终不主张该债权,侵害了**房地产公司的债权,完全符合代位权诉讼的要求。 2根据司法解释,法院可以,一般也会判决**旅行社直接向**房地产公司履行,所以完全可以对**旅行社强制执行。 3同一般的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相同,并无特别之处。申请、缴费、提供线索等等。 4不可能存在这个问题。在代位诉讼中,**旅行社作为被告,他对于**公司的抗辩可以用于代位诉讼中的抗辩理由,因此,它在诉讼中不提出,执行时提出毫无意义,不影响法院的执行。除非他有理由申请再审。 5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个儿可以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判决一般都是要求直接向**房地产公司履行,所以他的履行对象是**房地产公司,这一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不因为其向**旅行社付款而消灭。否则司法权威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