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效力较低;应提供谈话录音、证人证言、银行汇款凭证等对借贷事实予以佐证。借条是书证,应当提供原件。借条复印件、借条的照片均非原件,其证据的真实性极弱,不易被法院采信。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比如银行转款记录,借款时或催款的短信及通话录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3种观点: 借条的原件拍照有法律效力。一般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原物,但是当事人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但是复制品、照片的证明效力相对原件、原物而言较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