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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转让署名权

2025-01-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第1种观点: 企业名称可以转让吗企业名称可以转让,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名称权要进行名称变更。风险提示:转让企业名称需要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可以把企业的名称转让给其他人吗企业名称可以转让,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名称权要进行名称变更。风险提示:转让企业名称需要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什么是企业名称权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营利性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侵害名称权有什么惩罚1、民事责任。  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对于侵犯名称权的损失及赔偿额的计算问题,目前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专门规定。  2、行政责任。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有什么区别“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区别如下: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是两种不同的权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商标受《商标法》调整,企业字号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调整,两者保护是并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1种观点: 署名权不能转让,具体如下: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2、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著作权合同当中,任何有关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对作者不具有约束力。署名权的内容有什么:1、署名权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2、署名权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3、署名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该条款中的“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这些规定吸收了英美法系版权法中“雇佣作品”的规则,为特定情形下署名利益的转让或放弃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3种观点: 一、名称权怎么样转让名称权的转让方式: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名称权要进行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二、名称权有哪些权利名称权的权利有:1.名称决定权。名称决定权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2.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现行法律规定,在登记的地区内,其他组织就不得再以相同的名称进行登记。3.名称变更权。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4.名称转让权。名称转让权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三、名称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有:1.主体的特定性。名称权的主体是公民以外的各类组织体。2.名称权具有专用性。名称权属于法人等各类组织体专有,非经合法转让,其他经营单位不得使用。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类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人可以转让,具体情况如下:1、准备资料前法人相关身份证明、现要更改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资产损益表附带资产负债表、双方当事人签署的公司法人变更证明、公司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声明文件;2、到工商局申请迁移法人和更改法人变更同意书;3、相关税费向工商局相关部门缴纳一定变更费用变更公司注册代码号等;4、公司法人更名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为公司行使独立法人职权的代表而已,对公司财产没有实际享有权,也不占有公司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姓名权是可以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署名权不能转让,具体如下: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2、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著作权合同当中,任何有关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对作者不具有约束力。署名权的内容有什么:1、署名权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2、署名权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3、署名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该条款中的“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这些规定吸收了英美法系版权法中“雇佣作品”的规则,为特定情形下署名利益的转让或放弃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姓名权是可以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署名权不能转让,具体如下: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2、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著作权合同当中,任何有关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对作者不具有约束力。署名权的内容有什么:1、署名权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2、署名权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3、署名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该条款中的“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这些规定吸收了英美法系版权法中“雇佣作品”的规则,为特定情形下署名利益的转让或放弃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姓名权是可以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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