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其实这两个部门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职责都是不同的,司法局是属于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而法院只是一个司法审判机关。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之上,法院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具体的,一般情况下就是完成审判,具体的流程是在打击刑事犯罪过程当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然后有检察院进行起诉,最后在人民法院完成判决,判决之后,由司法局来完成最后的执行。在这整个过程当中,所有的工作都是被明确分工,同时进行合理安排的,就是为了能够避免在同一个机关当中出现一些大的漏洞,从而导致一些司法腐败案件的发生。每一个部门都是独立进行运作,同时有他们的直属上级,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保证司法公平,当然也可能会导致一些非专业人员对于整个办案流程不理解。司法局作为一个行政机关,他除了在进行执行工作方面,其实还要进行很多的宣传工作,同时也要提供很多的基础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在我国每年都要进行的司法考试当中,其实也是由司法局来进行管理的。甚至有时候在一些特别的地级市当中,司法局甚至也需要跟监狱,劳教所这些部门进行合作,协同管理。当然,在一般情况下,劳教所和监狱这些特殊的部门,都是直接归省级别的劳教厅管理。扩展资料。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局,是国家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公证、律师、监狱、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普法)等事务;公安局,是国家公共安全机关,和司法局一样,是国家的行政部门之一。 而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相对独立的。公检法司合称司法机关,各司其职。 刑事案件分工比较好理解:公安侦破、检察公诉、法院审判、司法执行(监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别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