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2021年低保申请15-30天可以批下来。办低保自申请人证明材料齐全后递交申请后,一般需要15-30天的审查时间可以拿到低保证,且不需要任何费用。申请低保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居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书、户口、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同时,居民(社区)委员会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应当一次告知全部内容。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3种观点: 2023低保条件最新标准: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括五保户);2、在农村居民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村民;3、退伍归来的军人,因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4、若是存在赡养老人、抚养儿童的人,其自身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低保;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6、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村民。申请低保的流程:1、户主可以先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然后填写低保待遇审批表,由上述机关或机构进行初审;3、再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4、最后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就可以享有低保待遇。低保所需材料:1、书面的申请书;2、填写申请审批表,3、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等;4、以及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材料;5、如果有重大疾病的也要相应证明材料。综上所述,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余谈助的家庭。【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低保是中国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低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向其提供经济补贴和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目前,低保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实施,并按照城市和农村两类类型进行标准制定和实施。截至2023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状态下,还可以获得一些其他的补贴和优惠,如医疗救助、免费教育等。需要注意的是,低保主要面向极度贫困、失业、残疾或生病等困境群众,并需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同时,在享受低保资格的同时,个人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如居住在当地一定时间、没有稳定收入等。低保资格如何认定?低保享受对象的认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主要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和特殊生活困难两类,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审核。具体要求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数、住房条件、医疗需求、失去劳动能力等。审核认定后,低保资格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需及时进行续评。低保是我国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救助,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相关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缓解贫困、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公平和和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第六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消低保资格: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1、乡镇(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将变化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经乡镇(事处)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县)民政局审批。3、区(县)民政局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一同存档。5、对于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低保的家庭,区(县)民政局应当通过乡镇(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送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第2种观点: 一、低保被取消会不会通知1、低保被取消必须通知本人。定义如下:(1)不通知本人,是违法行为;(2)国家并没有发布取消低保的,因此低保制度会一直执行;(3)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要求说明取消的原因。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二、农村低保户多久核查一次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通常每年核查一次;2、如果低保户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可以每半年核查一次;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般是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进行核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如果摩托车过户到家庭成员名下是会被查到的。摩托车也不是轿车,如果家庭收入还是比较低是不会影响低保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为现在大多数城镇都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因此,低保对象并不是固定的,实行的动态管理。故此有不少地区不再对低保户办理低保证,只发给低保户银行卡。法律依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党和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但是,仍有部分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需要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帮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积极劳动脱贫致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样的情况可以让社区居委会开证明,证明是低保户加盖公章并主任签名,事处盖民政章签名,民政局盖章签名。再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营业厅打印出近几个月的帐单加盖公章。再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把证明、银行帐单、复印件交自来水公司就可以用水优惠了。或者可以等到居委会有证,领到低保证再去自来水公司申请用水优惠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委会不给办低保可以去乡镇举报。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是新农保局的问题,向当地人社局投诉;若是民政局的问题,向当地投诉。办理低保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可以拨打12317进行举报,12317号码,这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所以群众可以在遭到不公待遇时可以以此途径进行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是新农保局的问题,向当地人社局投诉;若是民政局的问题,向当地投诉。办理低保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是新农保局的问题,向当地人社局投诉;若是民政局的问题,向当地投诉。办理低保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可以拨打12317进行举报,12317号码,这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所以群众可以在遭到不公待遇时可以以此途径进行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种观点: 符合低保条件村里不给办可以直接去市里的民政局找民政主任进行投诉。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列入财政预算。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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