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所有权互换要在房管局进行不动产变更手续,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发生互换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10条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置换登记。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2、价格评估。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3、置换委托。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4、签订合同。确定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公司的权利及义务。5、办理手续。房屋置换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房屋置换公司代办。6、物业交割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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