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补贴属于员工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该所得不属于不征税的误餐补助;同时不属于免税的补贴、津贴以及免税的生活补助费等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因此,员工午餐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例:A公司没有自办职工食堂,每月定额发放500元午餐补贴,直接打入员工工资银行卡,员工自行在外面吃午餐。A公司财务针对以上餐费补贴,做了以下会计分录(方便理解,这里默认发放一个人的补贴):
借:管理费用/成本等——职工工资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500。
贷:银行存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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