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楼房结构是不能够进行私自改造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是禁止私自改卫生间的这种行为的。
私自进行改造增加卫生间,而卫生间的位置选择上可能正好是楼下住户的卧室或者是客厅、厨房等区域,这样的话,不仅在施工时可能会给周围的邻居以及楼下的用户造成干扰,甚至在完工之后平时日常的使用过程中,也会打扰到楼下住户。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同时也为了周围邻居和楼下住户的日常生活考虑,不要私自改增卫生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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