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的具体规定并不像高考一样统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政策的区别很大,具体的中考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教育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指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例要达到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中职和普高的招生比例需要达到5:5.(有一半的初中生无缘高中)现在中考制度改革,中考过后只有50%的学生可以上高中,剩下50%的学生要么被分流到职中,要么就此结束学习生涯。2、禁止所有学校、机构招收初三复读学生。(复读、择校将不复存在)3、中考不达标只能去职高、技校进行就读。(560分以下初中生必须警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续加大力度考查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念;除综合实践活动外,全部学习科目都要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尤其是历史等科目,目前已是高考“3+1+2”模式的必选项目之一;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今后不仅要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还要把实验操作纳入中考,甚至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异地中考需要的资料,各地标准不一样:1,外地户口要在本地中考的,要看当事人所就读的地区有没有开通异地中考的功能;2,如果开通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有家长的户口本(连同当事人在内的那一本);家长在本地参加社保的相关证明;家长在本地的居住证、当事人的学籍卡等;3,具体可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12.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规定不一样。以广州为例:要满足平时我们所说的“四个三”条件:(1)具有广州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广州户籍应届生;(2)其父亲或母亲满足在广州市具有连续3年合法稳定职业;(3)连续3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4)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本条是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规定。“就近”和“免试”是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的核心原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1、推进考试科目和分值改革。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兴趣多元化,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从2021年起,考试科目和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体育九门课程。3、中考改革后中考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语文试卷总分值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4、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思想品德(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 5、中考改革后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择一门),所选三科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为实际分数,即:三科折算后实际满分分别为100分、80分和60分。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中考改革方案可以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就是支持考生按特长选择多种组合,充分尊重考生的个性化发展,让考生有更多的学习选择。这样一来,考生不必为自己的弱项惶恐,每个考生都有好的一面以及优质的展示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的具体规定并不像高考一样统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政策的区别很大,具体的中考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教育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违章不能用别人的驾照扣分,买卖驾照分是违法行为,不管买分还是卖分,一旦发现,都将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营业执照忘了注销罚款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营业执照不及时注销,会使营业执照被吊销。进入工商黑名单,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不注销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注销;逾期不注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的,即协议离婚并不是离婚的必然条件。如果选择到是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采用的是协议离婚的,必须达成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的具体规定并不像高考一样统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政策的区别很大,具体的中考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教育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普高与职专录取比例确定为5:5,将在全国全面实行。第二:美育将纳入中考,学生考试科目又多了 第三:所有学校及辅导机构禁止招收初三复读生,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1:1录取最近教育部调整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比例,要求按照1:1进行分流,意思就是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例要达到1:1。大多数人认为,这就意味着很多人上不了普通高中,但也侧面印证了,更多擅长技术的孩子,能够走上专攻技术的学习道路。国家进行中考政策改革,自然是从国家层面的长远发展、人才储备角度来考量的。让一半的学生进入职业技术教育,是为了满足现阶段社会多元化人才需求,并对未来发展做好多元化职业人才的储备工作。当下社会高速发展,职业教育更加注重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教育,这也是为了让学生在毕业之后能够更快融入社会和职场,其实在一些西方国家,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认可度和受欢迎度,远远高于普通教育毕业生。而且,职业教育也能满足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发展学生个体优势,从自身所擅长的角度去选择学习内容。这样也有利于学生以后的人生规划。2、禁止中考复读禁止中考复读,禁止所有学校、机构招收初三复读生。这一项几乎把所有想通过复读这一方法上普高的路给堵死了。在我国目前实行的9年义务制教育的大环境下,选择复读的学生会占用应届生的教育资源,相对于应届生来说,就体现了不公平性。所以国家规定禁止招收初三复读生也在法理之中。而家长和学生应该对国家倡导的职业教育有全新的认知,职业教育不比普通教育低等,只是这两个的侧重点不同。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技术型人才更容易被社会和职场所接纳,人们都说物以稀为贵,越是缺乏的人才,社会越需要,目前的大环境正是缺乏技术型人才的时候。而且现在选择职业高中就读,也有对口的大专院校可以考取就读资格,在学历这一块,也有再上升的轨道空间。你一样可以考大学、考硕士、甚至考取博士学位。选择职业学校就读,只是多了一条接受教育的道路,而且术业有专攻,报考职业高中的学生大可不必妄自菲薄,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依然前途似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三条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的具体规定并不像高考一样统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政策的区别很大,具体的中考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教育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部调整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比例,要求按照1:1进行分流,意思就是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例要达到1:1。大多数人认为,这就意味着很多人上不了普通高中,但也侧面印证了,更多擅长技术的孩子,能够走上专攻技术的学习道路。国家进行中考政策改革,自然是从国家层面的长远发展、人才储备角度来考量的。让1/2学生进入职业技术教育,是为了满足现阶段社会多元化人才需求,并对未来发展做好多元化职业人才的储备工作。禁止中考复读,禁止所有学校、机构招收初三复读生。法律依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 中考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落地省份在省域范围全面推进招生录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中考改革,有序扩大招生录取改革范围,完善省级统一的中考命题机制,着力提高命题质量。”并没有提及网传内容。教育部也没有发布过“中考只有应届生,不存在往届生”消息。调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比例,要求按照1:1进行分流,意思就是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例要达到1:1。大多数人认为,这就意味着很多人上不了普通高中,但也侧面印证了,更多擅长技术的孩子,能够走上专攻技术的学习道路。国家进行中考政策改革,自然是从国家层面的长远发展、人才储备角度来考量的。让1/2学生进入职业技术教育,是为了满足现阶段社会多元化人才需求,并对未来发展做好多元化职业人才的储备工作。禁止中考复读,禁止所有学校、机构招收初三复读生。
第2种观点: 2024年中考政策:积极推进省级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强化试题政治性审查,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坚决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不得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科学设置试卷难度,减少记忆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认真遴选命题人员,每个学科命题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规范中考命题管理,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试卷抽检复核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教育部2021年中考命题评估结果反馈,深入排查本地中考命题工作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命题工作,确保2022年中考命题质量,进一步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中考命题工作,命题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从对各地中考命题跟踪评估的情况看,一些地方还存在超标命题、试卷难度不合理、记忆性试题比例偏高等问题。2022年将迎来“双减”政策实施后第一次中考,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对于引导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减负提质、巩固“双减”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一、积极推进省级统一命题。尚未实行省级统一命题的省份,特别是辖区内地市命题单位存在命题管理不完善、条件保障不到位、命题人员数量不足、命题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22年实现省级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确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研究提出加快推进省级统一命题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到2024年实现中考省级统一命题。二、强化试题政治性审查。各地在中考命题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建立试题政治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各学科特别是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试题的政治性审查,重点审查试题选材的价值导向和材料使用的严谨性,杜绝出现国旗国徽图案使用不规范、国家地图版式不完整、不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问题,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三、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各地要认真落实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规定要求,坚决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不得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四、科学设置试卷难度。各地要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对各相关学科中考试卷考试时长、容量、难度等提出规范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既要防止试卷过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要避免试卷过易难以体现区分度。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五、认真遴选命题人员。各地要按照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要求,认真遴选各学科命题人员,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每个学科命题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至少2名试题审核人员)”基本要求。命题人员应以优秀学科教研员和初、高中骨干教师为主,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员。严禁命题人员参与考试辅导材料编写和校外培训活动。六、规范中考命题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命题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命题程序,完善闱点条件保障,强化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命题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命题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命题工作责任。要坚持试题命制人员和审核人员分离,加强试卷政治性、科学性、技术性、程序性审查和学科交叉审查。要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试卷抽检复核制度,确保阅卷质量和公平公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中职和普高的招生比例需要达到5:5.(有一半的初中生无缘高中)现在中考制度改革,中考过后只有50%的学生可以上高中,剩下50%的学生要么被分流到职中,要么就此结束学习生涯。2、禁止所有学校、机构招收初三复读学生。(复读、择校将不复存在)3、中考不达标只能去职高、技校进行就读。(560分以下初中生必须警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普高与职专录取比例确定为5:5,将在全国全面实行。第二:美育将纳入中考,学生考试科目又多了 第三:所有学校及辅导机构禁止招收初三复读生,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教育部的意见,中考的考试命题工作进一步加强,强掉正确的导向,落实立德树人、依照课程科学命题,在这种情况下,中考的难度也将提升。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一、坚持正确导向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考试命题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命题。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所设定的除综合实践活动外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考试具体方式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科特点确定。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3.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考试命题要注重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1、推进考试科目和分值改革。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兴趣多元化,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从2021年起,考试科目和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体育九门课程。3、中考改革后中考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语文试卷总分值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4、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思想品德(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 5、中考改革后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择一门),所选三科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为实际分数,即:三科折算后实际满分分别为100分、80分和60分。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中考改革方案可以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就是支持考生按特长选择多种组合,充分尊重考生的个性化发展,让考生有更多的学习选择。这样一来,考生不必为自己的弱项惶恐,每个考生都有好的一面以及优质的展示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