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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特殊疾病,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是否有例外?

来源:欧得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特定重疾免责条款是指在某些情况下,险企可以免除对特定重疾的赔付责任。这会对赔付产生一定影响。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2. 《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和范围,以及如何进行赔偿。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对于某些特定疾病(如艾滋病、精神障碍等),险企可以在保单中设立免责条款,不予赔付。综上所述,重疾险中的特定重疾免责条款会对赔付产生影响。投保人在选择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免责条款的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士。

第2种观点: 保险免责条款包括:1、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故意犯罪或拒捕;3、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4、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5、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流产、分娩;7、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8、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若保险公司对于保障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投诉保险公司;来维护被保人自身的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和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形式,其赔偿范围和免责条款也不尽相同。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一般比医疗保险更为严格,部分重疾的治疗费用可能不在保险范围内。但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重疾险的免责条款应该明确、合理,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示。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准确,不得含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条款。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虚假或者没有明确提示的理由拒绝承保或者理赔。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示范文本》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不承担下列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或者被告知存在的疾病及其并发症。4.《医疗保险条款示范文本》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投保前已经患有或者知道存在的疾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综上所述,重疾险和医疗保险的免责条款应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制定,但都应当明确、合理,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示相关条款,避免因条款不明确或者虚假理由导致对被保险人的不利影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免赔条款是为了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责任时,不因投保人自己的能力承担责任而减轻自身负担的条款。此外,免赔条款还可以避免投保人故意诱导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情况的发生。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承担保险责任前,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赔额、免赔期和不予承保的责任范围。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承担保险责任前核实投保人提供的有关事实和资料,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赔额、免赔期和不予承保的责任范围。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的,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医疗费用中,免赔额由投保人自行承担。总结:重疾险中的免赔条款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免赔额、免赔期等细节,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对免责事由进行了加粗加黑,已尽到提示义务,免责条款生效的,商业保险公司免责。2、酒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酒驾分为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饮酒驾车是一般违法行为,醉酒驾车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险免责条款中均是约定酒驾即驾驶人酒精含量等于或者超过20mg/100ml,保险公司即可依约免赔。3、驾驶车辆超载,保险公司商业险可部分免赔。违法超限超载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设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超载属于法律明确禁止性行为。保险公司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只需尽到提示义务即可免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常常存在免责条款,这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免责条款因保险公司而异,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责条款必须经过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约定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列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应当知悉。”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认真阅读。”3.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该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诚信原则。如果免责条款不合法或违反合同诚信原则,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不得免除不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合同中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和性能、成分、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权利,以及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权利。

第2种观点: 免责条款需要告知被保险人,合同中若存在免责条款,合同的当事人要将免除责任的情形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免责的情形,就是履行告知的义务,告知义务是遵守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表现。一、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免责条款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同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1、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4、注意证据的保留。二、如何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三、告知义务范围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为了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其有效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被保险人的需求确定。2.《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综上所述,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在约定免责条款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疾病的赔偿责任,这些疾病通常与被保险人的职业、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有关。但是,“免责”条款并不是对所有疾病都适用的,被保险人应该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了解具体的免责范围。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条款应当明确、合理,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合同约定的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所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据此确定保险费率。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三条:“免责”条款应当在适用范围、免责事项、免责原因、免责时间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注重“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避免因为未知免责范围而导致赔付被拒绝的情况发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的责任以及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其中包括免责条款。然而,针对遗传疾病的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重疾险中都有。具体是否包含免责条款,需要参考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责任和不承担的责任。对不承担的责任,应当明确约定其范围和程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其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这是保险公司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保障自身的一种方式。对于免责条款是否可以针对某些疾病进行特别约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有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2.《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自某一日起生效;但是,约定的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自约定的时间起六个月后生效。3.《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得免除未约定的保险责任。4.《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合乎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对于某些疾病可以进行特别约定的免责条款,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不得免除未约定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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