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股东权益包括: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3、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4、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5、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3种观点: 《公司法》第4条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即: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来说,股东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股东身份权。第二,参与决策权。第三,资产收益权。第四,知情权。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技术入股股东享都有哪些权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1、自益权主要包括:分取红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2、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在股东会会议上,原则上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在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依法均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见《公司法》第4条)。不过,基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封闭性以及公司规模小等特征,公司法允许这类公司自由约定的规定多,而股份公司却具有资合性、开放性以及规模大等特性,公司法对这类公司的限制性规定多。所以,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股份公司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三、股东大会召集权;四、股东大会提案权;五、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并未规定股东有对公司会计帐簿的查阅权,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知情权上存在的最大差异。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七、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八、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法中小股东有哪些权利对于股份公司而言,不管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股东都是享有权利的,同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小股东的权利:1、召集权2、表决权3、分红权4、转让权5、优先认购权6、剩余财产分配权7、知情权8、诉权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具体来说,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权的权利。(4)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5)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7)新股认购优先权。(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9)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权。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有以下这些:(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以下这些:(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老公名下的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经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老婆是有份的,否则是老公的个人财产就没有老婆的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双方共同发起成立股东为两人的有限公司或一人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公司股权不一定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公司股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据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如果公司股权是在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 结婚 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二、夫妻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割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分割如下:1.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2.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中的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3.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数额。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1.男女 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合法的。股市是投资融资平台,上市公司通过股市得到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2种观点: 车联网是传销吗?车联网是传销吗截止2018年11月5日,车联网尚未被认定为传销。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车联网的企业之一。车联网概念引申自物联网,根据行业背景不同,对车联网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传统的车联网定义是指装载在车辆上的电子标签通过无线射频等识别技术,实现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对所有车辆的属性信息和静、动态信息进行提取和有效利用,并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对所有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提供综合服务的系统。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一、共享单车诈骗是怎么回事共享经济,大势所趋,不要再当井底之蛙了!认购共享单车一本万利,躺着赚钱!近来,共享单车认购的噱头在朋友圈疯传,全国已出现多例认购骗局。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透露,全市最高峰一天接到10余起同类型诈骗案,涉案资金多达百万元。小王是一名上班族,除了上班,他还利用业余时间挣外快。不久前,小王在刷朋友圈时看到一则共享单车投资入伙的广告。眼见收益不错,心动的小王便主动加了该主管的微信。随后,小王被拉入一个单车合伙群,并转账880元认购了一辆单车,第二天开始可每天领取60元的返利收益。初尝甜头后,小王大胆地追购了7辆单车,没想到刚转完账,小王就被主管拉黑并踢出了群。据介绍,此类骗局中,骗子首先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以发广告、婚恋交友等方式,吹嘘共享单车十分赚钱,哄骗受害者相信该骗局。在网上散布诈骗广告后,再以认购一辆880元,每天返利60元,拉人头再奖励80元的规则等待受害者主动上钩。等到群里受害者付完钱款,骗子就会将受害者踢出群并拉黑,然后再寻找其他受害者加入新群。在此过程中,骗子通常会把自己的产品包装成正规共享单车公司的产品。另外,群中管理员的微信头像、名称、朋友圈、个性签名也都是营造出的假象。警方提醒,不论是什么平台还是朋友圈介绍,只要涉及钱款都要谨慎。如果看到消费返利、发朋友圈推荐有奖等惯用宣传词,就要有所警觉。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诈骗罪的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