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对于居住证到期的,如果需要续期应当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相片、本人的就读、就业、居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办理续期,如果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续期的,那么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因此,居住证过期仍然需要居住证的,需要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时办理续期。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有效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带齐身份证和居住证去派出所经填表后即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证一年到期了,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换。居住证过期了需要准备材料到当地相关机关办理续期。而办理居住证续期所需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就业或者就读情况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衍生问题:办理居住证条件是什么?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办理条件: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②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③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到期了续期的有以下内容: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到期了续期只要准备好居住证(满11个月且不超过13个月)及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到属在地全市范围内的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无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证遗失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不过,中间间隔在90天之内的可以连续,间隔超过90天的,不算连续,重新算起。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本人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办理居住证的机构直接申请办理续证的:1,本人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办理居住证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或者水上船舶的,由办理居住证的人工作单位或办理居住证人的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出租屋的房主携带合同,带领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4、办理的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长为一年。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办理居住证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或者水上船舶的,由办理居住证的人工作单位或办理居住证人的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出租屋的房主携带合同,带领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4、办理的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长为一年。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相片;3、居住地住址;4、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居住证到期需要办理续签手续,居住证续签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续办,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办理流程:持居住证及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办理居住证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或者水上船舶的,由办理居住证的人工作单位或办理居住证人的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办理居住证的人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出租屋的房主携带合同,带领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4、办理的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长为一年。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居住证到期需要办理续签手续,居住证续签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