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尽管这可能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实际的不法侵害行为;(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动机;(4)防卫行为针对的是侵害人;(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法律分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具有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4)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拓展延伸特殊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是什么?特殊正当防卫在刑法中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合法的自卫目的,对非法侵害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其适用条件包括:1.存在非法侵害行为;2.紧急情况下的自卫行为;3.必要性和合理性。然而,特殊正当防卫也有一定的限制,如:1.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2.不得主动挑衅或加重危害;3.不适用于特定情况,如警察执法行为。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旨在平衡个人自卫权和社会秩序的关系,确保正当防卫权的行使不滥用和过度,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结语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合法行为。我国刑法认为,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法侵害实际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行为针对侵害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合法的自卫目的,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包括:存在非法侵害行为;紧急情况下的自卫行为;必要性和合理性。然而,特殊正当防卫也有一定限制,如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得主动挑衅或加重危害,不适用于特定情况,如警察执法行为。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旨在平衡个人自卫权和社会秩序的关系,确保正当防卫权的行使不滥用和过度,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广的不屋干防刀讨业不仅刑惠去任
第1种观点: 正当防卫是指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虽然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正确的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保护权益还是有一定困难。正当防卫应当同时具有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起因条件——须有不法侵害现实发生时间条件——须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主观条件——须主观具有防卫意识对象条件——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限度条件——正当防卫造成的后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是针对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中并未提及有关防卫效果的问题,对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但没有达到防卫效果的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也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而且如何确定判断标准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电视剧《底线》开头以16年“于欢案”为原型,讲述了高利贷违法催收团伙围追堵截雷星宇母子,用各种方法逼迫还钱的故事,团伙头目当着雷星宇的面,在母亲面前裸露下体,雷星宇在极度愤怒和恐慌之下,拿刀刺杀了头目,一审法官面对这起案件时,在法理和情理的压力下,并没有将刺死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判决无期徒刑,而二审法官进行重新审理,进行了改判,认定为“正当防卫”,判决有期徒刑5年。 一审中之所以难以做出判决的原因就在于,雷星宇是在辱母行为结束后才实施了刺死,认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满足,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那何为“正在进行”? 比如,当一个人手持凶器朝你冲来,算不算“正在进行”?当他刀剑出鞘寒光闪烁,是不是“正在进行”?当他的刀剑突然停了下来,离你的喉咙只有0.01公分,还算不算“正在进行”? 接下来,通过一个有趣的案例,让大家对正当防卫时间条件中的“正在进行”有更深的认识。 粪坑案:上个世纪80年代,妇女干部王某冬天的时候骑自行车回家,在半山腰遇到歹徒,歹徒想要强暴她,王某发现自己打不过,此处叫喊也没人听得见。于是假装同意,对歹徒说:“大哥,这个地方不够平坦,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行吗?” 这歹徒一听,挺开心。随后王某将歹徒带到一处平坦的地方,然后王某对歹徒说:“大哥,脱衣服”。歹徒一听更开心了,于是赶忙脱衣服,他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被衣服捂住。王某赶紧顺势一推,将歹徒推进了粪坑。 歹徒拼命往外爬,王某跺了他手一脚,他掉了进去;第二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又掉进去了;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就这样吃屎吃到撑死,最终死在了粪坑中。 大家认为王某的踩的行为构不构成正当防卫?如果站在上帝视角,事后诸葛亮,有的人认为,这个歹徒只是表露强暴的意思,还没有实施强暴行为,而且这个歹徒已经掉进粪坑,已经没有施暴能力,不应该致其死亡,不属于正在进行,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站在受害人的角度,王某自身处在危险之中,随时都会遭受到歹徒的不发侵害,真等到歹徒实施了强暴行为,恐怕已经为时已晚,王某当然可以认为其已经遭受了侵害,进行反击。 对于“正在进行”可以从开始、过程、结束三方面理解:开始: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 过程:侵害虽然中止、暂停,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结束: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不能僵化或者机械的判断,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遭遇
第1种观点: 一、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行为可以达到什么程度1、面对不法侵害,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就可实施正当防卫。如果受害人选择其他方式可以避免侵害,没有造成后果也不违法。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证明的关键是有理有据、简明扼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什么时候结束1、侵害人进行不法行为进行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处在紧急的威胁或者被侵害中,使公民采用正当防卫制止方法成为必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就是侵害人的不法侵害开始进行并且还没有结束;2、对于侵害人进行不法侵害开始的时间,有直接面临说、着手说、进入现场说、综合说。对于一般着手说的侵害人不法侵害时间,需要从侵害人是否着手来判断侵害行为是否开始;3、对于进入现场说,从侵害人进入现场,公民面临侵害的威胁时当成侵害行为的开始时间;4、对于直接面临说,在侵害行为带来的实际威胁非常紧迫、明显,等到侵害人着手时就不能避免危害结果或者来不及减轻危害结果时当成开始时间;5、对于一些侵害人的预备行为,也能认为侵害人的侵害已经开始,像为了杀人预备在别人住宅里的,就需要对已经开始的侵入住宅行为采取正当防卫制止方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正当的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一)不法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析不法侵害属于违法法律的行为,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含有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还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含有犯罪行为,而不包括违法行为。其实,不法侵害既有犯罪行为,也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一样,都侵害了公民原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益,禁止公民进行正当防卫说不通。现实生活里公民也不能轻易分辨不法侵害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当不法侵害划分到犯罪行为中时,就不利于公民的正当防卫;在我国刑法规定里的词语“不法”,也没有词语“犯罪”的概念,说明公民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并不针对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它只针对那些具有紧迫性、破坏性、进攻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的正当防卫可以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程度时,公民才能采用正当防卫。(二)正当防卫和假想防卫不法侵害需要实际存在,当实际里没有不法侵害,但公民误认为有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就属于假想防卫。正当防卫不包含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的处理,要根据公民是否在主观上有过失,按照意外事件或者过失犯罪进行处理;公民故意对合法行为采用的“反击”行为,也不属于假想防卫,而是属于故意的违法犯罪行为。(三)不具控制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侵害对于那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那些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对我国公民进行的侵害,是否构成公民采取正当防卫制止方法的起因,还有一些争议。根据我国刑法方面的规定,不法侵害是那些具有控制自己行为和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当公民面临这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那些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的侵害时,只能退让,不能采取正当防卫制止方法,又违背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正当防卫的本质。对此,在原则上需要对这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那些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进行的侵害行为采取正当防卫制止方法。正当防卫不是对侵害人行为的制裁,而是一种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