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彩礼钱的处理方式:第一种处理方式,也是最通情达理的处理方式。女方父母不会留下男方的彩礼钱,而是直接交给了小两口,女方该给嫁妆给嫁妆,这样刚结婚年轻夫妻就可以有一笔小存款了,在这个基础上,两口子再都有稳定收入,生活起来就比较轻松。当然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双方家里条件还不错,而且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如果说女方家里条件一般,还有哥哥弟弟等着结婚,那必然不会这样处理彩礼钱了,一般就是第二种方式。第二种处理方式就是,彩礼钱父母留下。这种情况不是没有,父母觉得自己养育儿女这么多年,如今把女儿娶走了,也给了彩礼钱,女儿去男方家过日子了,这笔钱就应该留在娘家,不应该带走。如果带走了,那还算什么彩礼钱,无非就是把钱拿出来走走过场又装回去了呗。家里如果还要娶媳妇的就会把彩礼钱留下,好当做彩礼再给未来儿媳妇。第三种处理方式就是,父母留下彩礼钱,同时再添点钱当嫁妆一起给女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 彩礼 不包括三金和衣服; 2、彩礼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 3、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结婚 给付彩礼只是民间习俗,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2022年1月4日,《、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规定的彩礼退还情形如下:(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2种观点: 彩礼钱的处理方式:第一种处理方式,也是最通情达理的处理方式。女方父母不会留下男方的彩礼钱,而是直接交给了小两口,女方该给嫁妆给嫁妆,这样刚结婚年轻夫妻就可以有一笔小存款了,在这个基础上,两口子再都有稳定收入,生活起来就比较轻松。当然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双方家里条件还不错,而且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如果说女方家里条件一般,还有哥哥弟弟等着结婚,那必然不会这样处理彩礼钱了,一般就是第二种方式。第二种处理方式就是,彩礼钱父母留下。这种情况不是没有,父母觉得自己养育儿女这么多年,如今把女儿娶走了,也给了彩礼钱,女儿去男方家过日子了,这笔钱就应该留在娘家,不应该带走。如果带走了,那还算什么彩礼钱,无非就是把钱拿出来走走过场又装回去了呗。家里如果还要娶媳妇的就会把彩礼钱留下,好当做彩礼再给未来儿媳妇。第三种处理方式就是,父母留下彩礼钱,同时再添点钱当嫁妆一起给女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 彩礼 不包括三金和衣服; 2、彩礼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 3、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结婚 给付彩礼只是民间习俗,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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