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有下列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如下:1、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