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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户口准生证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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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准生证可以异地办理,要到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另外现在我国已经取消准生证的办理,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须在怀孕前后,到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生育登记服务卡是国家开放二胎之后,各地陆续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用生育登记服务卡来替代准生证,现多地都已取消准生证的办理。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  (一)登记机构。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区域生育登记服务的组织领导工作。  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具体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登记方式。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异地无需办理准生证。在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支持下,全国都已经取消准生证的办理了,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进行登记即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第3种观点: 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办准生证,现在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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