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往往需要证明关键证据才能获得胜诉,但遇到证明难题时应如何应对呢?首先,律师应该全面了解证据的性质、来源和真实性,判断证据是否有效;其次,律师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物证和鉴定等方式辅助证明证据;最后,如果证据确实无法证明,律师可以通过辩护人的陈述、辩词和其他证据向法官说明事实真相,争取有利判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权进行辩论,提出抗辩,说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对控告人、原告、诉讼代理人、证人和鉴定人的陈述、证据和鉴定意见提出质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对于辩护人指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认定、采纳或排除,不得武断拒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的司法理念以及司法实践中证明标准的运用经验,并借鉴国外的证明标准理论,我们主张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一般证明标准,但同时也应当建立层次性的证明标准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