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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卖出去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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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卖出去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手车过户流程:
1、到车管所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
2、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单位车辆:需盖公章,买卖双方证明,新车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客车要有定编证复印件。
3、清理机动车违章记录,保证交易车辆在年审有效期内。
4、凭填写好的过户申请表,协议书、有关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本到旧机动车交易点领取鉴定表。
5、车主,带齐有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审批手续。审批后,到市旧机动车交易点办理过户的交易手续。
6、凭办理过户的有关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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