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