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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主观:

在 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后,为了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和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力求尽快恢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根据我国《 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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