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资金的定罪情况如下:
1、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资金罪;
2、即使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也构成挪用资金罪;
3、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且不退还,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挪用他人资金的法律责任:
1、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一定时间内未归还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2、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3、挪用资金行为若造成被挪用人重大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在特定情况下,挪用公共资金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其他相关职务犯罪。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无论是否超过三个月,只要数额较大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即构成挪用资金罪,且在数额巨大或不退还的情况下,可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