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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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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一般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前述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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