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一些内容,但也有一些内容是不能被约定的。
具体来说,劳动合同不能约定以下内容:
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2. 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政策的内容;
3. 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的内容;
4. 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
对于以上内容的约定,劳动法规定为“无效约定”,也就是说,这些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
3.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