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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人过世,另一方如何处理房产?

来源:欧得旅游网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转让需得到其他继承权人同意。根据遗嘱情况,过户手续有所不同:1.留有遗嘱将一半房产赠予配偶,只需携带身份证、遗嘱和相关证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2.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需与受遗赠人协商确定归属后,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和产权证等办理过户。3.没有遗嘱,需协商确定归属,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获补偿,需签署协议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其他有继承权人的同意。

具体的房产过户手续因是否有遗嘱而不同:

1.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

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

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房屋过户手续的具体操作根据是否有遗嘱而有所不同。如果有遗嘱,存活配偶只需携带身份证、遗嘱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若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则需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若没有遗嘱,亲属作为继承人需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并签署协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以上是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的步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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