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抵押的流程如下:
1、选贷款机构。
选择个好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写申请交材料。
选择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初步审核。
这个阶段基本没购房者什么事,贷款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审核符合他们的要求。
4、评估。
一般贷款机构特别是银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会收取评估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方式收费,不同家、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审批贷款、签合同。
贷款机构会根据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会和你沟通下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
6、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是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
7、放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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