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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可以行使职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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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东会可行使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项:

1、修改公司章程;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长有哪些权利

董事长的权利如下:

1、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

8、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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