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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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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举证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3.举证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4.举证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患者的人身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医疗机构确实存在医疗过错患者也无法要求赔偿。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认定的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二、医疗事故处理鉴定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以下这些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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