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以及其他的权利,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对法律救济期限的抗辩,而履行抗辩权是对履行的先后的抗辩。
一、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也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才能主张。法律其他规定。
二、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抗辩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给予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三、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而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