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确有特殊困难,难以抚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由符合条件的收养人收养,但应当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随意把孩子送人的,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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