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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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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证明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提出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等身份信息;工伤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原因;受伤害的水平;痊愈情况等。

一、工伤鉴定证书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二、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写明: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外,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的诊断证明。

三、工伤新规定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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