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触犯破坏武器装备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触犯破坏武器装备罪且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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