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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被迫辞职,能否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免除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

法律分析

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包括: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拓展延伸

劳动者被迫辞职后是否有权利获得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被迫辞职的情况下,有可能有权利获得经济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被迫辞职是由于雇主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劳动者可能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然而,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细节,所以建议劳动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劳动者的权利和可行性,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结语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被迫辞职时,有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相关法规判断。如果能证明被迫辞职是雇主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劳动者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将评估权利和可行性,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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