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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