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有:一、患性病未治愈的;二、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三、先天痴呆症;四、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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