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主要区别在于: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不需要第三方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协商,仲裁庭可以进行调解但不能要求当事人和解。另外,和解达成后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协议作出裁决书或撤回仲裁申请,而调解达成后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有什么区别
仲裁中的和解,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案件,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
仲裁中的调解,即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两者主要区别为:
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
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结果不一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解决方式比较及其影响分析
劳动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劳动仲裁和调解,它们在实践中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影响。劳动仲裁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达成双方和解的方式,调解结果并非强制执行。劳动仲裁的优势在于公正、公正、快速,但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而调解的优势在于灵活性、维护双方关系,但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达成一致。因此,在选择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纠纷性质、当事人意愿和实际情况。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在于,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无需第三方参与;而调解则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协商活动。此外,仲裁庭不能主动要求双方和解,但可以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协议作出裁决书或撤回仲裁申请;而达成调解协议后,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