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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付不起律师费,谁来补足?

来源:欧得旅游网

律师费分为普通代理和风险代理。普通代理与官司胜负无关,律师应得报酬;风险代理则转嫁败诉风险给律师,胜诉可获高额利润。风险代理有利于制约律师行为,但我国尚未明文规定。律师费一般由当事人承担,但在合同纠纷、著作权和商标民事纠纷等特定情况下,败诉方可能被要求承担律师费。

法律分析

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律师风险代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先“消费”后“埋单”,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律师,一旦官司败诉,当事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则能够获取高于普通代理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额利润。

风险代理的出现,使当事人与委托律师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关系,避免律师“违规”操作,拿了钱不办事儿。

目前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即“不,不提倡”。

风险代理的优点有:

1、风险代理能够提升律师的;

2、实行风险代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律师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降低代理门槛。

有哪些情况下的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结语

律师费是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所应收取的报酬。风险代理的出现有效地制约了律师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虽然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但风险代理有助于提升律师素质、降低代理门槛。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明文规定,被告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如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著作权和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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