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