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一般都有银行金融机构的端口,在相关法律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操作可以很快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章》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举措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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