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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录音的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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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作为证据需满足真实、合法、关联的要求。必须确保录音非侵权且清晰明确,能证实待证事实并确定对方身份。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录音才有效,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但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但必须满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需要满足以下两点:

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

2、录音清晰明确,内容能有效印证待证事实,并且通过司法鉴定等能确定录音对方的身份。

只有满足以上两点,录音证据才可以保证其有效性,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四、五项的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录音的法律效力评估

劳动仲裁录音作为证据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它可以作为一种直接的、真实的记录,帮助仲裁机构了解劳动纠纷的真实情况。录音可以捕捉到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其他关键信息,有助于仲裁员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然而,录音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录音的合法性、完整性、可信度等。仲裁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录音的证据价值,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劳动仲裁录音的法律效力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权衡各种因素来确定其在劳动仲裁中的具体作用。

结语

录音作为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要求。只有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并且能清晰明确地印证待证事实并确定对方身份,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用于认定案件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劳动仲裁录音作为一种直接记录可以帮助仲裁机构了解劳动纠纷的真实情况,但其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劳动仲裁录音的法律效力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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