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供养亲属抚恤金亲属范围如下:
1、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4、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5、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6、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计算如下:
1、正常是按月发放,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但总和不能超过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收入。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供养亲属抚恤金范主要是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指的是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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