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流程如下:
1. 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省政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 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材料符合要求,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当场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 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宣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条件如下:
1. 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2. 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4. 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5. 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宣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的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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