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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机场搬迁规划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已初步选定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预选址

为确保迁建项目顺利实施

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

禁止在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预选址控制区域内

开展建设、采矿、采石等一切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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