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第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第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第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