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养殖业国家的扶持有哪些?

农村养殖业国家的扶持有哪些?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1、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2、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3、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4、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

1、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2、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3、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4、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5、2007年将给予20个3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高产奶牛养殖小区每个25万元的资金作为补贴。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和各级承担。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和各级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

行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规的事项(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