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付房屋首付,离婚时房屋归子女所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需补偿。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可要求分割,除非父母赠与或有其他约定。
法律分析
父母已付房屋首付,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1、如果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通常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2、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得房者需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如果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除非父母已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双方有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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